2023年10月8日  星期日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第5周

文化旅游与食品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发布时间:2026-09-17浏览次数:1060

院内各班级: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鄂经院发〔2023〕79号)《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办法》(鄂经院发〔2023〕80号)和学生工作处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文化旅游与食品科学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

1.各班成立工作小组。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其成员由该班级学生代表组成。

2.认定时间范围。认定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3.测评对象。测评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不含新生)。

4.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个人自评、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学院测评小组审核、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班级按照学院测评评分细则开展测评工作,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总表》(附件1)。测评结果在本班公示无异议,测评小组全体成员手写签字确认后上报学院,学院汇总审核各班级测评结果,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二、学生奖励

1.先进班集体、藏龙学子奖学金、“三有三实”优秀大学生、“三有三实”优秀大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评选。

2.先进班集体以学院班级数为基数评选,藏龙学子奖学金以学生所修专业年级总人数为基数评选,“三有三实”优秀大学生以班级人数为基数评选,“三有三实”优秀大学生标兵以学院参评学生人数为基数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以班级学生干部人数为基数评选;所有数字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进行。

3.“三有三实”优秀大学生标兵从“三有三实”优秀大学生中评选产生,两者不重复得奖。

4.优秀学生干部只在班长、学习委员、心理委员、权益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不含寝室长、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中产生,每个班级限报1名优秀学生干部。

5.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由院团委组织评选,评选比例为学生干部的10%。

6.藏龙学子奖学金,“三有三实”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各班级公示后,填写《湖北经济学院藏龙学子奖学金、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2)报学院汇总审核。先进班级集体和“三有三实”优秀大学生标兵由学院组织评选。藏龙学子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先进集体和各类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表》(附件3)经学生本人填写完整后,由学院装入学生档案。

三、时间安排

9月23日中午12点前,各班级完成学生个人综合测评,并在班级群内公示。

9月24日中午12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总表》(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藏龙学子奖学金、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表》(附件3)及综合测评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2145327398@qq.com,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不含综合测评证明材料)交至群贤楼123办公室周老师处。

9月25日前,学院汇总藏龙学子奖学金、“三有三实”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有三实”优秀大学生标兵、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结果并在学院官网公示。

9月27日,学院将评选结果上报学生工作处。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总表》.xls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藏龙学子奖学金、先进个人汇总表》.xls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表》.xls

附件4:湖北经济学院文化旅游与食品科学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docx

附件5:湖北经济学院文化旅游与食品科学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xlsx

附件6:【鄂经院发〔2023〕80号】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办法》的通知 (3).pdf

附件7:【鄂经院发〔2023〕79号】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通知 (1).pdf

附件8: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pdf

  

 

 

文化旅游与食品科学学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