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2023年度“五·四”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的要求,经自主申报、团委组织评审,现将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2023年度“五·四”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拟推荐1个先进团支部,1名五四红旗标兵,13名优秀团干部,30名优秀团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从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29日。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学院实名反映,反映事实应该真实有据,提倡实名,便于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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