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审初审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湖北经济学院关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规定》(鄂经院发〔2021〕24号)(以下简称《24号文》)、《湖北经济学院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鄂经院发〔2021〕33号)(以下简称《33号文》),经个人申报、院学术委员会审阅申报材料、评议、投票表决等程序,现将我院初审结果公示:
认定以下教师已符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基本条件和教学条件,学术条件符合情况具体如下:
申报教授(2人)
蒋昕(符合《24号文》申报教学型正高级职务第1项和第2项①至④款中①②③款);
谭正林(符合《24号文》申报科研型正高级职务第1项和第2项①至③款中的第①款);
申报副教授(3人)
张浩(符合《24号文》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副高级职务第1项和第2项①至④款中的第①②款);
周玄德(符合《24号文》申报科研型副高级职务第1项和第2项①至④款中的第③款);
董茜(符合《24号文》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副高级职务第1项和第2项①至④款中的第①②款); 需在11月20日认定材料截止日期前补充其A级学术成果的检索报告及分区证明和任职以来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证明才给予认可。
申报讲师(1人)
刘超(符合《33号文》中的工作业绩条件要求)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日。
公示期间,上述教师的《综合材料一览表》将在学院公示栏公示。对以上人员的有关信息如有异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院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 81972385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