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经个人书面申请,经党员推荐、群团推优、支部讨论,现确定何湘凝等21名同学为我院第51期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名单如下:
何湘凝、宁文源、吴芳林、屠俊杰、杨琼、朱婷、曹甜、陈雅琪、李琴琴、阮晨红、杨淑馨、杨龙灿、沈晓蔓、饶志彬、杨柳、龚荣康、安明阳、熊星华、王九妹、陈雨姗、肖梦婕、柯梦玲。
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24日7日。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学院实名反映,反映事实应该真实有据,提倡实名,便于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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