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8日  星期日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第5周

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遴选方案

发布者: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3-02-28浏览次数:133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推进高等学校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遴选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以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指南(2022版)》(附件1)为依据,坚持优化结构、提升能力、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将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指南(2022版)》研究方向的全省最优秀的团队纳入基地序列,整体提升人文社科基地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引导基地更好服务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申报范围和名额


校可推荐2项。申报《指南》中“*”号类,可不占推荐指标。

三、申报分类和条件

(一)申报分类

此次基地申报分为认定和培育二类。认定类基地为所申报机构经评审直接认定为人文社科基地,培育类基地为所申报机构暂不认定为人文社科基地,经两年培育后,予以评审认定。

(二)认定类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由学校或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且已正式运行两年以上;

2.研究方向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指南(2022版)》,符合高校学科建设规划,原则上所依托学科或专业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专业;

3.具有充足的研究课题、稳定的经费保障和较好的科研条件;

4.拥有本领域知名的学术带头人和高水平科研队伍,并以校内人员为,现有基地研究人员不能作为新申报基地研究人员;

5.基地负责人为校内在职在编人员,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岁;

6.按照《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立项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自评得分达到80分以上,其中学术成果和社会服务成果为2019年以来的研究成果,基地负责人研究成果相对突出,各研究方向成果相对均衡;成果完成人总人数不超过30人,且为学校在职在编人员;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基地人员;成果应与基地研究方向一致;

7.在政治建设、学风建设、师德师风等方面没有不良记录。

(三)培育类基地申报条件

1.研究方向符合《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指南(2022版)》,符合高校学科建设规划,原则上所依托学科或专业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专业;

2.具有充足的研究课题、稳定的经费保障和较好的科研条件;

3.拥有本领域知名的学术带头人和高水平科研队伍,并以校内人员为主,现有基地研究人员不能作为新申报基地研究人员;

4.基地负责人应为校内在职在编人员,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岁;

5.按照《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立项评估指标体系》,科研成果为2019年以来的研究成果,其中学术成果不低于35分,咨询服务不低于30分,基地负责人研究成果相对突出,各研究方向成果相对均衡;成果完成人总人数不超过30人,其中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低于70%(总得分不低于50分);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团队成员,成果应与基地研究方向一致;

6.在政治建设、学风建设、师德师风等方面没有不良记录。

四、遴选标准

(一)认定类

1.达到认定类基地申报条件方可申报;

2.平台负责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较深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或活跃在某研究领域前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3.拟建基地应能够体现基地建设的地域资源优势、学科优势和科研成果优势。

(二)培育类

1.达到培育类基地申报条件方可申报;

2.拟建基地一般应能够体现基地建设的地域资源优势、学科优势和科研成果优势。

五、具体工作举措

(一)平台自评

科研平台应对照《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指南(2022版)》和《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立项申报评估指标》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评,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要求准备支撑材料,并将《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发至科研处电子邮箱。

(二)学校遴选

1.科研处根据各科研平台提交的《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基本情况汇总表》自评分以及支持材料情况组织专家论证、校内评议,遴选出2个限定指标方向拟申报平台(带“*”方向平台不受指标限制),在此基础上形成拟申报名单;

2.拟申报的科研平台名单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推荐上报

校长办公会确定申报名单后,科研处在系统内按照名单审核通过待申报平台申请并报送教育厅。

六、时间安排

(一)2月25日前,拟申报科研平台将《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基本情况汇总表》发送到科研处电子邮箱,科研处根据自评分达标情况为拟申报平台开通管理账号,平台工作人员登录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网址:ust.e21.cn),按照申报要求及系统提示,逐项上传基地申报数据及证明材料(附件4),涉密材料线下提交。

(二)3月5日前,拟申报科研平台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按照《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立项评估指标体系》完成自评分并将《科研平台自评分表》(附件5)、配套支撑材料(与系统内保持一致)电子版发到科研处指定邮箱,纸质版交到科研处503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