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8日  星期日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第5周

综合新闻

关于开展学院院聘教授、副教授评聘工作通知

发布者: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4-05-08浏览次数:10

院内各教师: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关于二级学院院聘教授、副教授的指导意见(试行)》(鄂经院发〔202351号)及《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院聘教授、副教授评聘工作方案》精神,现将2024年度学院院聘教授、副教授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按需设岗、优化结构。根据学院建设目标、现实需求和专业技术岗位整体情况设置岗位,优化人才结构,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队。

(二)师德优先、突出实绩。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制定评聘条件,突出教师业绩水平。

(三)公平竞争、择优聘任。确保评聘过程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申报范围

申报人为学校近两年(2022年—2023年)职称评审中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爱岗敬业、学术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三)院聘教授、副教授评聘条件按照学校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四、申报材料

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供业绩成果和相关证书等材料。

   五、评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58日至5131700前,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范围”的老师填写综合情况一览表,纸质版一式5份,支撑证明材料装订成册1份,纸质材料提交给学院120办公室蔡老师,电子材料发蔡老师QQ82778083

(二)资格审查。学院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任职资格和业绩成果进行审核,确定申报资格;

(三)评聘表决。学院职称评聘委员会组织评聘,确定任职资格人选;

(四)学院公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五)学校备案。公示无异议提交人事处备案。

   六、有关规定

(一)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计算均截止到上一年度的1231日。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队伍发展需要,申报人参评业绩成果应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截止到上一年度的1231日。

(二)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学院将予以撤销。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湖北经济学院关于二级学院院聘教授、副教授的指导意见(试行)》(鄂经院发〔202351号)和《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院聘教授、副教授评聘工作方案》执行。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2385

 

 

附件: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院聘教授、副教授相关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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