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8日  星期日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第5周

综合新闻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发布时间:2018-12-11浏览次数:3031

旅游学院各班级:

为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8]267号)精神,结合湖北经济学院针对2019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院2019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9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每人1400元。

三、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申请材料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符合多项申请条件的只按其中一项申请即可。申请表中“申请对象类别”要与所附材料对应,“移动电话”填写学生本人电话,“紧急联系电话”填写学生亲属电话,家庭地址填写详细地址,银行卡号填写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号,注明汉口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注意:必须是此两家银行的银行卡,才能打卡成功,并且必须是学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卡才行),专升本曾经获得过求职补贴的不能重复申请。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需要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需复印低保证盖章页、低保户主和家庭成员页、低保证年审记录或领取低保金记录页。

注意低保证时效性,若低保证是在20189月以前发放的,且毕业年度内无年审记录或领取低保金记录页,需提供表明低保金的银行(存折)流水记录,低保银行流水从20189月开始至少2个月流水。

学生本人与低保享受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需要补充下列材料中一项即可:

(1)低保证上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家庭成员名单复印件;

(2)户口复印件,包括户口首页、户主页、低保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3)居(村)委员会或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个别不发放低保证的市、县,可以提供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并且盖章的低保管理系统截图,并写明出具证明的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3、《扶贫手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需要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重点需要复印清楚“家庭成员”页面。

4、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及学校收款凭证

国家助学贷款包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只需提供一份在校期间合同复印件和相同年份的学校收款凭证。学校收款凭证可采取下列材料中的一项即可:

(1)学校标明“助学贷款”的学费收据复印件;

(2)校园网办事大厅财务查询系统学费实收明细标明“助学贷款”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学校财务处公章;

(3)学校财务处出具的已收到助学贷款的证明,加盖财务处公章。

5、社会孤儿毕业生《儿童福利证》复印件

6、毕业生亲属烈士证书复印件

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7、毕业生《残疾人证》复印件

需提供学生本人的《残疾人证》复印件

四、申领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办理汉口银行卡或邮政储蓄银行卡,从湖北经济学院就业信息网下载并填写《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从湖北经济学院就业信息网办事大厅进入求职补贴申请栏目(目前网上申报还没有完全开放,先准备纸质材料),点编辑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后点保存并送审毕业生将填好的申请表及其它申请材料复印件20181224日中午12点前交学院学工办(群贤楼123)陈瑶老师审核。

五、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此项对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通过班会、班群、寝室长群等方式宣传有关政策,做到政策宣传到位、补贴对象无遗漏。

2、各学院要认真审核求职补贴申请材料,适当提前进行有关工作,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通知学生,让学生有充足时间补充材料。

    6921_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