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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蒋邦琦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11-07 发布部门: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浏览次数:10

蒋邦琦,男,学号23070052,旅游管理专业2341学生,经查,该生在第八周旷课达10学时。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鄂经院发〔20175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蒋邦琦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学生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10日内向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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