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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5 发布部门: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浏览次数:10

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湖北经济学院202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参加党团组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三有三实”优秀大学生(原称为“三好学生”);

②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③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五四红旗标兵;

④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优秀团员;

⑤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⑥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优秀团干部;

⑦在校期间曾被评为十佳志愿者。

3.在校期间曾获得藏龙学子奖学金;

4.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

5.在校期间在社会实践、科研竞赛、创新创业、体育竞技、表演创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参军入伍,或主动要求到基层、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

6.按照毕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5%(我院2025届毕业生374人,共计56个名额)推荐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学校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7.按照毕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0%(我院2025届毕业生374人,共计37个名额)评选院级优秀毕业生,院级优秀毕业生,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200元/人的物质奖励。原则上,被评选的优秀毕业生应顺利就业。

三、有关要求

请申报同学于2025年5月12日17点前,将《湖北经济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1)、《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的电子版发送至493217979@qq.com。

并将《湖北经济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1)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两份)、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交群贤楼123付老师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申报学院优秀毕业生者,不需要提供个人事迹材料,条件可适当放宽。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2025年4月15日

附件1: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

附件2:附件2: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事迹材料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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