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马莉、张园2名同学拟确定为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三天,从2018年9月28日—2018年9月30日。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学院实名反映,反映事实应该真实有据,提倡实名,便于查证。
办公地址:群贤楼123 联系人:王晓梦
联系电话:027—81973975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马莉、张园2名同学拟确定为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三天,从2018年9月28日—2018年9月30日。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学院实名反映,反映事实应该真实有据,提倡实名,便于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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